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资助省属高校专项课题的通知》(闽教科〔2012〕77号),现将2013年资助省属高校科研课题(“JK类”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方向与立项原则
1.围绕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需要,突出项目的自主创新性。把有利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有利于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有利于承接更高层次科研课题和推动产学研结合,作为项目立项的重要依据。
2.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中青年科研骨干和以创新平台为依托申报的课题。
3.鼓励跨学校、跨部门、跨学科联合申报项目。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强度
2013年资助省属高校科研专项(项目编号为“JK”)资助强度为3-5万元,研究时限不超过3年。获立项资助的课题,学校应按不低于1:0.5的比例给予经费配套。鼓励学校加大经费配套支持力度,未提供配套经费的学校,酌减下一年度资助项目数。
三、申报条件及评审方法
1.项目第一负责人必须是省属本科高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2.申请项目一般应依托科技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进行申报。
3.有关高校推荐项目实行限额申报。
4.已申报省科技厅2013年科技项目以及承担我厅A类重点、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今年JK类项目。
5.项目申报须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并盖校公章后统一推荐上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6.中、初级职称申报者申报时应附上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7.申请单位应在申请单位意见栏中体现经费配套的承诺。
8.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我厅将组织有关专家评审论证,择优予以推荐资助。
四、申报材料受理时间
《福建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A4纸单面打印,申请书请于11月15日(周四)前报科研处,电子档请发送至275273837@qq.com,由于名额有限,请相关老师及时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91-83761117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资助省属高校专项课题的通知》(闽教科〔2012〕77号)
2012111163342206.doc
2012111163342206.doc 2、《福建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申请书》
2012111163351356.doc
2012111163351356.doc 科研处
2012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