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校内体育场馆借用审批流程的通知

信息来源:公共体育教学部发布时间:2025-11-24浏览次数:93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统筹体育教学与校内活动需求,强化场馆资源集约使用,经研究决定自 2025910日起启用新版《闽江大学校内体育场馆借用审批单》(以下简称《审批单》),并同步调整借用规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职责分工

1、公共体育教学部(以下简称“公体部”)负责场馆资源统筹、场地锁定、最终审批及台账归档。

2、各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场馆借用第一责任人,须对活动安全、秩序恢复及违规后果负全责。

二、审批流程

1、访问公体部官网(https://gtb.mju.edu.cn/ ),进入 “下载中心” 栏目,下载《闽江大学体育运动场馆借用申请表》并打印,需准备一式两份。

2、仔细填写申请表各项信息,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加盖本单位行政公章。

3、于工作日 8:00—12:0014:00—17:30 提交至对应器材管理室,由管理员手工录入并当场出具回执,完成借用申请流程。

三、场馆申请表提交地址及联系方式

1、致远器材室:致远田径场主席台后侧一楼

2、致强器材室:田径场东北角体测中心

3、北区器材室:综合体育馆一楼北侧

联系方式:公共体育教学部综合办公室 0591-83761501

四、注意事项

1、教学优先原则:周一至周五教学时段,所有场馆一律不对外借用,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擅自调整。

2、学期管理原则:借用周期仅限当前学期,不得跨学期使用。

3、时长限制:田径场单次借用不得超过 2 天,超出部分驳回申请。

4、羽毛球场加强灯光场地优先保障校队训练,各二级学院及行政部门每学期举办赛事借用累计不得超过 3 次,超限预约直接作废。

5、未经审批或实际用途与申请不符的,造成设施损坏的,照价赔偿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 闽江大学体育运动场馆借用申请表(样表)





公共体育教学部

2025910




附件1


闽江大学体育运动场馆借用申请表

借用单位


填表日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借用原由


借用地点


具体场地号


借用时间段

_年____

_____

共计_


申请人签字:         单位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


场馆器材中心

审批意见


备注:

1.请至少提前一周进行场地借用申请,借用单位及联系人已经悉知并能遵守体育场馆使用规定,保持运动场地卫生环境。

2.本表一式两份,先提交到对应场区器材管理室审核并存档,另一份提交至综合体育馆3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