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统筹体育教学与校内活动需求,强化场馆资源集约使用,经研究决定自 2025年9月10日起启用新版《闽江大学校内体育场馆借用审批单》(以下简称《审批单》),并同步调整借用规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职责分工
1、公共体育教学部(以下简称“公体部”)负责场馆资源统筹、场地锁定、最终审批及台账归档。
2、各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场馆借用第一责任人,须对活动安全、秩序恢复及违规后果负全责。
二、审批流程
1、访问公体部官网(https://gtb.mju.edu.cn/ ),进入 “下载中心” 栏目,下载《闽江大学体育运动场馆借用申请表》并打印,需准备一式两份。
2、仔细填写申请表各项信息,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加盖本单位行政公章。
3、于工作日 8:00—12:00、14:00—17:30 提交至对应器材管理室,由管理员手工录入并当场出具回执,完成借用申请流程。
三、场馆申请表提交地址及联系方式
1、致远器材室:致远田径场主席台后侧一楼
2、致强器材室:田径场东北角体测中心
3、北区器材室:综合体育馆一楼北侧
联系方式:公共体育教学部综合办公室 0591-83761501
四、注意事项
1、教学优先原则:周一至周五教学时段,所有场馆一律不对外借用,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擅自调整。
2、学期管理原则:借用周期仅限当前学期,不得跨学期使用。
3、时长限制:田径场单次借用不得超过 2 天,超出部分驳回申请。
4、羽毛球场加强灯光场地优先保障校队训练,各二级学院及行政部门每学期举办赛事借用累计不得超过 3 次,超限预约直接作废。
5、未经审批或实际用途与申请不符的,造成设施损坏的,照价赔偿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 闽江大学体育运动场馆借用申请表(样表)
公共体育教学部
附件1:
闽江大学体育运动场馆借用申请表
借用单位 | 填表日期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借用原由 | |||
借用地点 | |||
具体场地号 | |||
借用时间段 | _年_月_日_时_分 至 _年_月_日_时_分 共计_天 | ||
申请人签字: 单位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 | |||
场馆器材中心 审批意见 | |||
备注:
1.请至少提前一周进行场地借用申请,借用单位及联系人已经悉知并能遵守体育场馆使用规定,保持运动场地卫生环境。
2.本表一式两份,先提交到对应场区器材管理室审核并存档,另一份提交至综合体育馆304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