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闽江学院第二十五届运动会组委会
二、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4月11日开始
地点:校本部致远田径场
三、竞赛项目:男子组五人制足球赛
四、参加办法:
(一)参赛单位: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名参加比赛。
(二)参赛人数:每队可报:领队一人,教练员一人,运动员12人,报名表见附件1。全体参赛人员必须签署安全免责书(见附件2),并加盖学院公章,否则不予参赛。
(三)报名时间:各二级学院报名表采用电脑打印,并经二级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26年3月27日13∶00前上交至体育馆319室王伟平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同时,上交电子版一份,发送至505512160@qq.com。两者缺一不可。
(四)比赛时随带学生证和身份证备查。
(五)未报名参加比赛的单位(参赛队必须超过报名规定人数的1/2),在团体总分中扣 5 分。
(六)分组抽签:2026年3月30日12∶30,体育馆301会议室,联系人:王伟平,电话:18850108818
五、竞赛和决定名次办法:
(一)本次比赛采用混合赛制,先分组单循环后淘汰赛。
(二)抽签分四组进行小组赛,小组前两名进入淘汰赛,决出1—8名。
(三)决定名次:
按积分排列小组名次,每队胜一场积3分,负一场积0分,若在规定比赛时间内(40分钟)打成平局,双方球队将通过互射点球的方式决定该场比赛胜负,点球胜队积2分,负队积1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1.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4)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5)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6)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7)如果某队弃权,判罚该队所有比赛(包括已赛或未赛的场次)均以0:3负于对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小组赛后各小组同名次间成绩排名按以下顺序:
(1)同名次间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同名次间积分相等队在各自小组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同名次间积分相等队在各自小组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4)同名次间积分相等队之间红牌少者,名次列前;
(5)同名次间积分相等队之间黄牌少者,名次列前。
六、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一)采用国际足联审定的最新《五人制足球规则》。
(二)全场比赛时间为40分钟(不补时),分为上下半场各20分钟;球队可在每个半场要求一次1分钟的暂停,队员此间不得离场;上下半场之间休息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比赛用4号低弹球。
(三)上场队员不得多于5人,其中一名必须为守门员。在比赛开始时任何一方队员数量少于3人,以及比赛过程中任何一方队员数量少于3人,该场比赛将被终止,比赛结果由组委会裁定;列入替补名单的队员不得超过7名,比赛时可随时替换场上队员,被替换下场的队员可再次作为替补队员参加同场比赛,换人时队员必须在换人区进出场地;
(四)如遇不可抗力造成比赛中断且无法恢复比赛的情况,当时比赛成绩有效。大会将在合适时间另选场地补足40分钟的比赛时间(包括罚球点球);
(五)比赛时,每队必须穿着有统一颜色的比赛服装、护袜和护腿板;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否则不得上场比赛;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要与其他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比赛队员紧身裤的颜色要与比赛短裤的颜色一致;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上场队员必须戴护腿板;比赛服装和护袜的颜色必须全队一致,违者不得上场比赛;如遇两队服装颜色相近,赛前自行调整。不得佩戴饰物、眼镜(运动眼镜除外)。
(六)如有不可抗拒的原因需更改比赛日期,由联赛组委会提前通知相关球队;
(七)在比赛中,同一名运动员:
1.被出示黄牌累积两次,停赛一场;(同一场比赛因连续被出示两张黄牌而被出示红牌的,该两张黄牌不作累积)。冠亚军决赛黄牌清零。
2.第一次被出示红牌,停赛一场;第二次被出示红牌,停赛两场;第三次被出示红牌,停赛四场,并以此类推,根据出示次数加倍停赛场次。
(八)比赛弃权:
1.运动队无故不参加规定的比赛即为弃权,取消该队比赛资格。
2.以赛程表比赛时间为准,凡运动队迟到5分钟以弃权论处。运动队不服从裁判员的裁决,中断比赛超过3分钟,即为罢踢,取消该队所有比赛成绩。如在罢踢前对方胜球数超过3:0,以实际比分计算。
七、奖励与计分办法:
决出前八名颁发奖匾,并按(27、21、18、15、12、9、6、3)积分分别计入闽江学院第二十五届运动会团体总分。
八、赛场职责:
(一)赛场各学院应有一名教师负责各队的赛场秩序,组织好各自的啦啦队。
(二)赛前器材组做好比赛场地、器材及比赛用球等准备工作。
(三)裁判组负责检查比赛队双方的有效证件。
(四)比赛后必须由各学院派人打扫各自的替补队员席,保持场地卫生。
九、注意事项
(一)运动员必须无条件服从裁判员的判决,若有意见,当场比赛结束后2个小时以内由领队向组委会提交由该学院核批的申诉报告,方可受理。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手续同上,且申诉方须提供证据。
(二)各二级学院参赛队员有不服从判决、辱骂、殴打裁判员者,裁判员应立即将该队员罚令出场(出示红牌)。对情节严重者,经组委会和仲裁委员会研究决定可取消该队员或代表队的比赛资格。本人将送交学校相关部门处理,同时给予禁止参加下届比赛的处罚。
(三)凡无故辱骂、殴打对手、比赛工作人员、观众者,送交学校相关部门处理,取消该队员或代表队的比赛资格。参与打架的运动员个人,给予禁止参加下届比赛的处罚,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四)如遇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由组委会研究处理意见,并及时通知。
十、其它:
(一)各队经费自理。
(二)本规程未尽事宜,由闽江学院第二十五届运动会组委会研究决定。
闽江学院第二十五届运动会组委会(筹)
2026年3月16日
附件1.闽江学院第二十五届运动会(学生组)五人制足球赛报名表.doc
